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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1647万余元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局长

导读:中新社北京9月21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9月21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受贿一案。张……

  中新社北京9月21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9月21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受贿一案。张务锋被指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47万余元,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公开资料显示,张务锋生于1960年10月,山东莱芜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12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违规提拔调动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

  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务锋利用担任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东省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2年,张务锋本人或通过实际控制的企业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47万余元,其中160万元案发时尚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务锋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务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务锋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包括张务锋在内,官方近年来查处了一批“硕鼠”“蛀虫”,取得明显成效。有评论认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办案力度,保持了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完)

【编辑:唐炜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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