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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肥海恒集团所属直管子公司人才引进公告

导读: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恒集团)成立于1993年11月,是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独资公司,隶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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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肥海恒集团所属直管子公司人才引进公告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恒集团”)成立于1993年11月,是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独资公司,隶属合肥经开区国资委,注册资本100亿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开引进所属直管子公司副总经理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海恒集团所属直管子公司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能适应较大的工作压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足年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管理能力测评、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至2024年11月27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定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须完整、准确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需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4.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管理能力测评、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须于个人报名后至2024年11月27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延长报名时间。

(三)管理能力测评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即为入围管理能力测评人员。管理能力测评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报考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管理能力测评形式、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查阅。

3.管理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条件。

(四)资格复审

1.管理能力测评成绩达合格分数线,即为入围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资格审查表》并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或与工作经历对应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单;

(6)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3.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5.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6.资格审查应当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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